12月26日,广东省公安厅举行第六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仪式,优选聘任74名监督员。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春生出席会议,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我所主任刘湖森律师作为惠州市监督员代表出席参加聘任仪式并受聘为第六届广东省公安厅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也是惠州法律界唯一代表。
李春生强调,警务监督员既是公安队伍的“啄木鸟”,也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要深刻认识开展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光荣任务,助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开展监督员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广东公安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广东公安机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提升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水平的有效途径。
李春生希望各位监督员认真履行好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积极深入公安机关调研,主动献策,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反映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帮助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李春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各级警务督察部门作为负责与监督员日常联络的部门,要搭建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为监督员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