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昌春律师申报三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公示
【2017-08-04】 宝晟律师
全昌春律师,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我所已认真审查全昌春律师申报三级职称申报材料,其申报材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现将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表格1—9)在本所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4日—8月15日。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投诉受理部
联系人:黄伟粦
电话:0752-2153712 0752-2153711
高评委办公室投诉受理
电话:020-66826940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
2017年8月4日
附件: